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6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推介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叁)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立项;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4.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5.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6.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7.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公司采纳转化,获得显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叁、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要严格对照推介标准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每个学院限额两名。
(二)学校遴选
学校将通过材料审核、个人汇报、成果展示等环节,择优遴选2名同学为我校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人选,推荐至省厅参加复赛。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本次活动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本次活动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校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潮。
2.推介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推介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院要对人选事迹真实性负责。
3.请各学院于3月19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奥辞谤诲版和盖章扫描笔顿贵版)发送至濒测濒驳迟飞蔼濒颈迟.别诲耻.肠苍.
①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含支撑材料)
②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樊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65928060 65928059
附件1: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表.诲辞肠虫
附件2: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诲辞肠虫
大学科技园 团委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