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于做好2024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对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四审叁查”,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见附件)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环化学院顿厂308办公室。监督电话:65928267。
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党委
2024年9月23日
附件9: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诲辞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