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对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的精神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我院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四审叁查”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环化学院顿厂308办公室。监督电话:65928267。
学院辅导员签名:王雅君 任浩琼 石亚伟 李永庆 赵国英 任宣睿
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名:牛秋菊
学院党委书记签名:王学峰
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党委
2024年9月12日
2-附件5:环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网站公示内容.诲辞肠虫